環保

環境部令:核釋違反「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24條第2款未依檢驗室管理手冊檢測報告之相關規定

環境部
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環部研字第1155104506號

核釋違反「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未依檢驗室管理手冊檢測報告之規定係指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出具之檢測報告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於下列項目中有錯誤或漏未記載:許可證字號、採樣日期與時間、採樣單位名稱、採樣地點、樣品編號、樣品特性、收樣日期、報告編號、報告日期、檢測項目、檢測方法、檢測結果與單位。

二、未將檢測報告依檢測項目取得許可與否分別製作。

三、未取得許可檢測項目之檢測報告,卻標示許可證字號或其他涉及許可之內容。

 

部  長 彭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