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

修正「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方式」附錄,自即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7月7日
環部空字第1151040668號

主  旨:修正「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作業方式」附錄,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條第四項。

部  長 彭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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